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进一步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,决定开展校(院)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单位、各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坚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;按照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校(院)字[2020]98号),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
2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、教务部、科研部、安全保卫部、后勤管理部联合组成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,于2020年12月28日至31日对各学院(中心)的教学、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(对附属单位的实验室进行抽查)。
3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。主要对本单位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,堵塞安全漏洞,强化安全措施,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要建立台账,全面落实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,责任到室到岗到人,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请于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,填写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教学/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1),并形成《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报告》(参考模板见附件2),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@sdfmu.edu.cn,并将纸质版交校(院)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(附属单位可将纸制版扫描成PDF版,发送到邮箱sysglk@sdfmu.edu.cn)。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