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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校区关于申报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
日期: 2019-11-21   来源:    浏览量:

泰安校区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,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》(鲁财采〔2019〕50号)(附件一)文件精神,以及学校关于编报2020年校内预算的通知要求,拟在2020年利用财政性资金(含财政性资金性质的科研经费)采购货物、服务及工程的,均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,维护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的严肃性。根据通知要求,利用财政资金于2020年采购《集中采购目录》内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的,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请务必认真研读附件一,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合理编制采购预算,做到应编尽编、应采尽采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科研人员,以免给科研经费的使用造成不便。

2.广泛调研,充分论证。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,各部门、各单位请提前做好2020全年度采购计划,采购计划要有前瞻性和全面性,避免年中追加和调整。

3.组织专人统计本部门、单位采购需求并认真阅读相关附件文件及填表说明。对于货物类采购请填写附件二,工程和服务类采购请填写附件三。使用科研经费申报的采购项目由部门(单位)汇总后报送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4.通用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的申报严格按照《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(2019版)》(附件四)执行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申报表。

二、报送时间及地点

1.报送时间

请务必于2019年12月5日17:00前将申报材料报资产处招标办公室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报送方式

(1)电子版材料:发送到邮箱:zbb@sdfmu.edu.cn。

(2)纸质版材料:由部门(单位)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。

3.报送地点及咨询电话

联系人:高华颖,泰安校区行政办公楼119室,电话:6220085(60085)。

附件一:《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,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》(鲁财采〔2019〕50号)

附件二:泰安校区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(货物类)申报表

附件三:泰安校区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(工程与服务类)申报表

附件四:《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(2019版)》

 

招标办公室

  2019年11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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