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近几年学校对教学及科研设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,截至2012年底我校固定资产总值已达13亿余元,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好、使用好国有资产,做到账物相符、账账相符、物尽其用,发挥国有资产最大效益,现对各部门、各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原来的集中普查改为常年分部门、分单位清查,要求如下:
一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在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中,要责任到人,随时自查。
二、对国有资产要精心爱护,不违规、野蛮操作。
三、对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细则,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操作并做好使用记录。
经综合考虑,本学期拟对党委办公室、宣传部、离退休工作处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图书馆、校医院进行资产清查。党委办公室、宣传部、离退休工作处4月30日前完成自查及全面检查。信息工程学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图书馆、校医院4月30日前进行自查, 5月初至6月20日国资处对信息工程学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图书馆、校医院的资产使用情况、存放地点及使用效益等进行全面检查。
特此通知